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

2017-10-19 15:50:30      点击:
个人独资企业,即个人出资经营、归个人所有和控制、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。 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,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。哪些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呢?请看下文详细为您介绍: 

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登记 

 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应当解散: 

  (一)投资人决定解散; 

  (二)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; 

  (三)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; 

  (四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 

 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,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。 

 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,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: 

  (一)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 

  (二)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; 

  (三)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 

 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,应当缴回营业执照、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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