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币资金设立验资需提供资料
2017-11-06 20:17:13 点击:
1、有关工商申报资料:
(1)《营业执照》或《名称核准书》等;
(2)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协议;
(3)身份证明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等。
2、有限公司:经投资各方签章确认的章程、股东会决议等。
3、注明出资者投资款的银行单证:
(1)现金解款单(自然人出资)、
银行进帐单(法人企业出资);
(2)银行询证函(一式二份);
(3)银行对帐单(银行盖章)。
4、经出资各方签章的“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”。
5、经出资各方签章的“货币出资清单(书)”。
6、新设企业“验资事项声明书、验资业务约定书”。
7、全体出资者授权委托代表(或委托代理人)的证明(或授权委托书)及代表(或代理人)的“身份证明”。
8、出资者如为企业法人另提供:
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;
该法人股东最新章程、股东会(或董事会)对外投资决议。